了解详情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普

宫颈癌筛查

2016-06-24

 

 

一、     筛查的目的

筛查的目的是识别和检出宫颈癌癌前病变,包括宫颈上皮内低度和高度病变,重点是检出宫颈癌癌前病变,筛出高危人群。而不是宫颈浸润癌。因癌症多有症状,只是及时就诊和诊断的问题。

二、     筛查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

筛查时间:任何年龄,有3年以上性生活的女性,或21岁以上有性行为的妇女细胞学检查应每年一次(无论结婚与否)。进行宫颈筛查的重点是高危人群,特殊职业者。

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根据我国国情,制定了我国宫颈癌筛查策略。

起始年龄:经济发达地区25-30岁,经济欠发达地区35-40岁,高危人群适当提前。

终止年龄:>65岁

间隔时间:每年一次,连续2年正常,可延长至间隔3年,连续的2年HPV(-),延长间隔至5-8年

重点是高危人群的筛查,而不是筛查次数。HPV感染主要通过性生活途径传播。HPV检测由于价格较高,不符合筛查的基本要素。如果经济条件允许,HPV检测+宫颈细胞学检查是宫颈筛查的首选。有条件进行HPV检查者每3年1次。细胞学检查+HPV检查者可以延长检查,间隔时间(每3-5年一次)。细胞学检查有可疑或轻度病变者可建议补充进行HPV检查。细胞学检查和(或)HPV检查阳性者应进行阴道镜+活检确诊。宫颈癌患者临床治愈后坚持随访筛查(HPV为最佳方法)65岁以上的妇女是宫颈癌的危险性极低,故一般不主张进行常规筛查。

版权所有:Copyright (C) 扬州市医学会
备案:苏ICP备15031937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