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超声检查
超声检查胎儿图象清晰,是较为安全的检查方法。但是,怀孕以后什么时候需要做超声检查呢?由于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是连续的过程,其超声图像在不同发育时期会有不同的特点,不同孕期超声检查能发现不同类型的胎儿异常,一些胎儿畸形表现仅能在特定孕周内检出,如与染色体异常相关的一些超声软性标志,如脉络丛囊肿、肾盂扩张等可随妊娠进展而消失。因此产前胎儿超声检查的时期非常重要,每一个时期都有不同的观察重点,一旦错过最佳时期,必然导致检查结果的不确定性。为了能最大限度地尽早检出胎儿畸形和减少漏诊,一般孕期超声检查可在四个阶段进行。1、在停经6~8周左右进行常规超声检查。此期主要确定是否为宫内妊娠,妊娠囊位置及数目,评估孕周、是否有心搏,诊断多胎妊娠、排除与妊娠有关异常(异位妊娠、葡萄胎、胚胎停止发育)及其他妇科疾患(盆腔肿块、子宫畸形)等。2、11W-19W超声筛查:此期可进行胎儿遗传学超声检查以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高危人群。主要观察胎儿头颅和颅内结构、脊柱的连续性、四腔心、胃、膀胱,腹壁是否完整、四肢的活动等,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NT)(11W-13W+6天测量),颈后软组织(14W-19W+6天测量),同时进一步确定胎儿的数目。3、20~28孕周系统超声筛查:大部分胎儿结构异常可在这个阶段检出。除常规评估胎儿生长参数、羊水、胎盘、确定妊娠数、胎位外,应对胎儿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系统超声筛查。若为高危孕妇及唐氏筛查检查为高风险人群可在20??26W内做三维检查,其中以22~24孕周为最佳。4、28孕周以后重点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胎位、有无脐带绕颈等,此期超声检查可能发现某些在超声图像上表现较晚的迟发性胎儿异常,如小的脐膨出、肾积水、脑积水等。
由于仪器条件、检查者的技术经验、胎儿大小、骨骼声影、羊水量、胎儿体位、孕妇的腹壁厚度、瘢痕等因素均可影响胎儿畸形的检出率。超声检查中如果发现或怀疑胎儿结构有异常征象时,可在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基础上,进一步针对胎儿、孕妇的特殊问题或要求进行针对性超声检查,如可建议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尽管超声检查是目前筛查胎儿结构畸形最有效的方法,但胎儿畸形种类繁多,有相当部分的畸形,超声检测不出或不能识别。尤其对一些无明显形态学改变的出生缺陷超声诊断仍较为困难,不能替代所有的产前诊断技术。超声检查正常也不能保证胎儿的妊娠结局绝对正常,胎儿畸形检出还存在许多局限性。如:1、[全盲] 胎儿在子宫内因为没有光线的刺激,因此不会睁开眼睛,所以无法诊断出先天全盲或小眼症的状况。2、[听力] 在目前没有任何的检查方式可以得知胎儿是否有先天性听障的问题。3、[先天性心脏病]:即使三维超声也有许多心脏病不能在孕期诊断出来。4、[肢(指、趾)端异常] 像是手脚内翻或外翻、多指(趾)、并指或指节缺失等异常状况,也因为胎儿常处于握拳状态而几乎无法由超声波确切诊断。5、[先天性代谢异常] 绝大部分的生化代谢异常疾病,如黏多醣症,都要等到宝宝出生进食后,才会逐渐发病。也因此许多致死性的生化代谢异常在产前无法辨认。
总之,超声在孕期胎儿畸形检查中不是万能的,但孕期不作超声检查是万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