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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转入ICU小常识

2016-06-16

 

 

重症监护适于需要高级呼吸支持或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器官系统支持的患者。患有一个或多个器官慢性损伤的患者,当其它脏器发生急性、可逆性衰竭时也需要支持治疗。早期转入ICU尤其重要,如果延迟到患者生命处于极度危险的情况下才转入,就会丧失逆转的机会。同其他治疗一样,决定患者是否转入ICU,关键在于对其疾病是否有益处。那些情况良好没有必要监护的患者,或没有希望恢复健康并提高生活质量的患者,均不需进行监护治疗。年龄本身不应该成为转入ICU的障碍,但是医生应当认识到年龄的增长会使患者的生理储备减少,合并其它严重疾病的机率增加。另外,尊重患者的意愿也非常重要,如果患者已经表示不愿意接受重症监护治疗,就没有转入的必要。

当患者的疾病达到不可逆转的程度之前,应转入ICU。明确的标准有助于确定疾病的危险程度,并得到监护病房医务人员的及时治疗。早期转入能够提高康复的机会,降低器官衰竭的可能性(包括器官损伤的程度和损伤器官的数量)同时缩短住ICU和住院的时间,并减少监护治疗费用。应由负责的、年资最高的医务人员即主管者来决定患者是否转入ICU,只有在有明确的转入指征时才可由低年资医生决定是否转入。一旦患者病情稳定,即可由有经验的监护室医务人员,配备必备的抢救设备,将患者转入ICU。

成年患者转入重症监护的标准:

●气道严重病变

●任何原因引起的呼吸停止

●呼吸频率≥40或≤8次/分钟

●血氧饱和度在吸入50%氧气时<90%

●任何原因引起的心跳停止

●脉率<40或>140次/分钟

●收缩压<90mmHg

●突然意识丧失(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标准下降>2分)

●癫痫反复发作或者发作时间延长

●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增高并有呼吸性酸中毒

●有任何原因需要监护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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